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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湖北分会
CIETAC Hubei Sub-Commission

各有关仲裁机构、法律科技研究机构、互联网行业协会、网络仲裁用户单位:

根据《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章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和网络仲裁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按照网络仲裁专业委员会工作及计划,经研究拟于2022年下半年组织完成网络仲裁专业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拟推选网络仲裁委员会负责人及委员

(一)主任1人;

(二)副主任3人;

(三)秘书长1人;

(四)副秘书长5人;

(五)一定数量专家委员。

其中,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为网络仲裁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二、网络仲裁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基本条件

(一)在在线争议解决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具有丰富的网络仲裁专业经验;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在法律科技行业、在线争议解决领域、法律界尤其是仲裁界有一定影响力;

(三)在网络仲裁常用机构总部法律合规部门担任正职以上职务、在仲裁机构网络仲裁院(中心)担任副职以上职务以及在法律服务机构、法律科技服务单位担任主要负责人;

(四)热心网络仲裁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所在单位充分支持专业委员会各项工作;

(五)忠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六)公职人员申请兼职担任网络仲裁专业委员会有关职务的,需提供相关审批证明文件;

(七)担任副秘书长以上职务人员所在单位原则上应为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单位;

(八)个人应为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


三、专业委员会专家成员任职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仲裁经验及网络仲裁专业技能;

(二)从事仲裁理论研究或仲裁实务工作6年以上,发表两篇以上有关仲裁及网络仲裁方面的论文,或仲裁审理(参与代理)5宗以上网络仲裁案件;

(三)热心网络仲裁事业,具有奉献精神,能够按时参加、完成委员会部署相关专业任务;

(四)忠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五)应为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


四、网络仲裁专业委员会成员申请条件

(一)热爱网络仲裁事业,具有一定的网络仲裁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经验;

(二)在仲裁机构、企业、法律服务和法律科技单位从事与网络仲裁相关工作,硕士以上学历;

(三)自愿加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


五、网络仲裁专业委员会成员申请条件

(一)单位推荐:请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理由加盖公章;

(二)专家自荐:应由两名具有网络仲裁实践的仲裁员签署推荐意见;

(三)请参与推荐的单位或个人将所附推荐表扫描版发送至hb@cietac.org

(四)申请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单位或个人亦须将申请表扫描版发送至hb@cietac.org


六、其他事宜

          (一)网络仲裁专业委员会将根据各有关单位推荐情况召开选举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二)担任网络仲裁专业委员会相应职务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核准意见为准;

(三)网络仲裁专业委员会对参与推荐的个人信息依法依约使用,未能获聘者有关资料恕不退回。


联系人:刘乐阳     联系电话:027-8763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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